Friday, October 07, 2005

假如史可法投降清军

看史景迁的《中国纵横》,由史可法想起在论坛中“假如中国不抗战”的帖子,属于统治合法性和政治伦理的题目。

从秦统一以来,中国的历代政府要统治的是一个日渐庞大的帝国,要在信息成本高踞不下的情形下治理幅员如此广阔的国家,对政府的合法性的倚重自然更多些。儒家文化经过磨合改造,成为最符合统治需求的容器,也是历史的必然了。

以此看近代史,经过五十多年的党国统治,合法性赖以存在的文化价值已经逐渐支离破碎,此时再高举“以德治国”的旗帜(哪怕是真心)也为时晚矣。唯一的希望是执政党在执政成本高企无以为继的窘态下,放松对社团的管制,通过各个利益团体的演练磨合,逐渐向民主博弈的方向渐进。其危险当然也在于合法性的存疑和执政地位的动摇,但也惟有如此,方能避免重新陷入治乱循环的泥潭。

再说政治伦理,最根本的伦理道义,当然要求诸于人。首先要解决的前提是:多数人的利益是不是大于少数人的利益?能否以多数人利益的名义剥夺少数人的部分利益?这个问题,美国模式的解决办法是在长期的演进中把一部分权利界定为不可侵犯,属于基本人权。除该部分而外,基本上是以数量来博弈。那么这个模式是否可用于中国?在中国的人口现状下(数量、教育程度、贫富差距、城乡分治),如何界定基本人权的范围--是穿衣吃饭,还是想唱就唱--着实是一个难题。

这个问题的思路我在“如何同情?怎样公正?”一文的最后一段有涉及,有兴趣的可以移步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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