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30, 2007

66读报之 《无权法》

两年前,汽车在路边失踪,车主报警并向保险公司索赔;两年后,失踪汽车在街头现身,竟已成为当地城管执法人员的座驾。在经历了28个月的等待、承受了数万元损失后,车主才知道:原来当初自己的汽车并不是被盗了,而是因占道被城管拖走了。

这样的事,就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

不要以为通过几部《×权法》,就能管住他们。

连最基本的人权都不能保障,还奢谈这权那权,全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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