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出租车的新闻真不算少:
http://www.dfdaily.com/ReadNews.asp?NewsID=93522
市政府发言人表示,出租车运价的调整要形成长效机制;
http://www.dfdaily.com/ReadNews.asp?NewsID=93949
交通执法总队今年以来查扣非法运营的“黑出租”1600多辆;
联想到最近被爆炒的MBA出租车司机(http://www.zmw.cn/bbs/dispbbs.asp?boardID=4&ID=60076),不由得让我怀疑也只是个阴谋。
这且不说了,还是让我们来看看文中的一个数字,这个“快乐的”司机说,每天除了自理油费,还要上交380元给公司。这个费用,一年就是近14万,那么他为什么每年要交这14万呢?
原来,各地对出租车的运营权都实行了有偿购买、拍卖的方式。按2003年数据,上海的出租车运营权价值40万(http://bgtj.cn/Newsinfo.asp?id=4934),这个资源基本被几个大公司垄断,且上海市政府早在1996年就停止了出租车运营牌照的发放。
出租车,作为公共交通的工具,其公共产品的属性,不言自明。政府是受民众的委托,代行管理公共事物之责。对于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如水、土地),通过价格调整,来优化配置,尚在情理之中。出租车运营权,怎么也成了少数人生财有道的工具?
在万恶的旧社会,统治的合法性在于上天,愚民们要由天子来管理,天授君权。那皇帝一张嘴,就是金口玉言,百姓们只能任由摆布。即便有些个鸿鹄之志的,也不过咕哝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总得轮到自己坐庄,才能一本正经地祭拜天地,替天行道。
新社会了,据说人民当家作主,一会儿是为人民服务了,一会儿是三个代表了。也就是说,统治的合法性在于统治者代表了人民群众――这个最多人数群体的利益。可放眼一瞧,“此山是我开”的强盗买卖,做的人反而更多了。这也要许可,那也要牌照,总之是坐地分赃、无本万利。你还不能跟他较真,说什么“法无明文禁止,便是许可。”他分分钟给你整出个地方法规、红头文件来,让你知道,他还真拿自己当根葱。
千里做官为哪遭,
古今同理岂难料。
兴亡百姓皆是苦,
沉浮苍生总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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